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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成都4月29日電 記者 馬利民 通訊員 簡華 今天上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了“反規避、懲失信”專項執行活動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全省法院開展打擊規避執行的相關情況以及本次“反規避、懲失信”專項執行活動安排。
  自2013年10月實施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以來,截止今年3月底,全省法院共將1800餘名失信被執行人,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在最高法院曝光台公佈,將806名失信被執行人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由各商業銀行對其信貸活動進行限制。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通報工商部門491人,稅務部門343人,國土部門444人,住建部門430人,國資委294人,發改委296人,由這些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註冊新公司、投資開發、經營置產、項目審批等進行限制,全方位擠壓“賴賬者”的生存發展空間,促使324名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兌現案款1.17億元。
  據統計,2011年以來,四川省全省各級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392536件,執結372866件,執結率94.98%;申請執行標的657.37億元,執結標的506.66億元,執行標的到位率77.07%。
  四川法院加強信用懲戒的工作與成效受到最高法院的重視和肯定,最高法院在起草《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的過程中,專門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座談會,對四川經驗進行了調研借鑒。
  據介紹,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從2014年4月至9月,在全省開展為期六個月的“反規避、懲失信”專項執行活動。活動的工作重點是懲戒涉民生案件中惡意拖欠勞動報酬、職工工資的被執行人及涉金融案件中公職人員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兩類執行主體,懲戒執行主體隱匿、執行財產隱匿、惡意降低履行能力、濫用訴訟程序、濫用公司法人制度以及以煽動鬧事、集體上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方式阻礙執行和利用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擾執行等六類規避行為。  (原標題:1800餘名失信被執行人被最高法院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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